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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 大力促进精准扶贫

2016-07-14

红网长沙7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王宏婷 罗雨晴 通讯员 曹长阳 欧阳毅)2016年至2020年,湖南省将积极推动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全省51个贫困县全覆盖。今天,湖南省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此项工作将以贫困县全部摘帽销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目标,以省为主建立支持和保障机制,以县为主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意见》要求,通过统筹整合贫困县涉农资金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贫困县全覆盖 不让一个贫困县掉队

中央要求各省2016年试点贫困县不少于贫困县总数的三分之一,具备条件的可扩大试点范围。《意见》提出,为让贫困地区群众早日脱贫,湖南在全省所有51个贫困县统一实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不让一个贫困县掉队。

 多个渠道引水 一个龙头放水

《意见》指出,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湖南将中央层面明确的20项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并进一步“加码”整合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将扶贫专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等19项省级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同时要求市州最大限度整合本级专项资金,原则上市州配套资金随中央和省资金整合,优先将重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项目资金投放贫困县。

贫困县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意见》要求统筹整合的资金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和“五个一批”(生产发展、易地搬迁、生态补偿、教育就业、社保兜底)安排使用,由县自主确定项目、自主安排资金、自主组织实施。

先切块再按因素法分配

《意见》要求,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资金实行“先切块,后分配”,各项资金切块安排到贫困县的比例不得低于55%。其中,财政扶贫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切块比例分别不低于85%和65%。2016年,预计省级切块下达贫困县的资金规模为156亿元。

对切块安排到贫困县的资金,全部实行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扶贫指标和行业发展指标两大类,其中,扶贫指标权重占70%(主要包括贫困类型、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年度脱贫任务、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由省扶贫办汇总提供;行业发展指标权重占30%,由省级相关部门根据具体工作实际设置。

审批权限全下放 “六到县”

《意见》提出,省级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不管”(管总额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总体要求,实行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管理、监管责任“六到县”;省级相关部门不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县级力争“接得住,用得好”,坚持规划引领,加强项目储备,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安全保障、教育培训、生态扶贫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

省级放权而不抽身

《意见》要求,省级建立统一考核、绩效评价平台,统一明确考评内容,统一设定考评指标,改专项考核为综合考核,改部门单独考评为部门联动考评,确保考评不叠加,部门“放权而不抽身”。同时,加强联合监管,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追究,保障整合任务落实。

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表示,湖南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从实际出发,强化可操作性,对国办发22号文落细、落小、落实,体现了“四全两有”,即:实施范围全覆盖,整合范围全匹配,资金分配全因素,审批权限全下放,统筹规模有保障,监督考评有新规。这既是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探索,对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